许女士与郑先生经人介绍我们认识,2009年结婚,于2012年育有一子郑小弟。后两家人因抚育郑小弟现在以及企业购房等发生发展严重社会冲突。2015年8月,郑先生从家中可以搬出,在上海城市租房另居。上?;橐鼍婪茁墒唇步庖幌孪喙氐奈侍?。
一、案情简介
2016年3月,许女士进行第一次作为起诉离婚,要求我们离婚,获得一个孩子郑小弟的抚养权问题以及市场分割婚后没有一套自己房产。2016年5月初,郑先生趁探视孩子的机会,将孩子可以带走,送回老家。2016年8月,许女士在郑先生家找到影响孩子,欲带回中国上海。但是在国际机场需要等待工作期间,许女士遭到男方家人20余人围堵,孩子能够再次被抢走。此后,许女士一方通过多次向男方、法院发展提出探视孩子,但始终存在未能如愿。2016年11月,因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予企业双方对于离婚。
2017年1月,因郑先生自己一直为了不让许女士探视孩子,许女士起诉工作要求企业行使探视权,最终导致法院以监护权之诉立案??デ?,法官提出建议许女士在离婚诉讼中一并解决这些孩子抚养一个问题分析即可,许女士撤诉。
2017年8月,徐女士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郑先生以目前居住在内蒙古为由,对司法管辖权质疑。一审法院裁定异议成立,案件移交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审理。徐女士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2017年11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裁决,案件在上海开庭审理。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郑先生认为父母与许女士因房产归属问题发生变化诉讼,双方对房产企业价值没达成目标一致意见而申请评估等情况可以导致公司诉讼经济周期拖延。2019年2月,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随后郑先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郑先生提出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郑先生就是没有学生主动积极履行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要求执行,孩子我们终于回到祖国母亲许女士身边。
二、办案经过
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郑先生利用探望的机会偷走了孩子,然后由于不同意离婚而推迟了离婚程序,并拒绝了女方探望孩子。为了帮助徐女士尽快见到孩子,我们多次要求法官介入调解,以解决探望期间的离婚诉讼,因为郑老师拒绝配合结果。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被裁定不准予离婚后,为了让徐女士尽快看到孩子,我们再次提起监护权纠纷向法院和郑先生施压。
第二次离婚诉讼启动后,郑先生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到内蒙古审理。一审法院依据居委会的居住证明裁定移送,我们向二审法院提交了郑先生在上海工作以及在其他案件自认在上海西城区居住的证据,最终将案件留在上海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提交郑先生抢、藏孩子,导致女方探视困难,以及我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同时积极申请房产评估,以快速、强硬的态度推动庭审进程,成功破解男方运用各种方式阻挠诉讼的策略,最终帮助许女士与儿子团聚。
三、案件结果
双方进行离婚;郑小弟由许女士家庭抚养,郑先生通过每月需要支付3000元;婚后没有房产归郑先生对于所有,支付许女士一半折价款。
四、律师说法
根据我们的观察,当离婚诉讼涉及2至10岁儿童监护权的争议时,双方很容易抢夺孩子,这主要是因为法院决定了这一年龄儿童的监护权。主要是看孩子们是由谁抚养的。近年来,由于暴力抢劫现象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示范效应,一些法院和法官开始关注离婚诉讼中的“抢劫”情况,此案的成功是人们关注的结果。在类似的情况下,需要注意有关儿童支助和探视的若干法律问题。
第一,抢孩子可以达到自己什么不同程度会影响抚养权归属。根据需要我们的经验,孩子对于目前随谁一起学习生活,依然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非??粗氐囊桓鲋匾蛩兀虼送ü霭傅氖だ⒉荒艽锏接行Ф糁品蚱拊诶牖樗咚匣疃诩淝?、偷孩子的情况。但是,值得欣慰的是,现在我国法院会对“抢”孩子的方式和过程学生进行分析审理。
上?;橐鼍婪茁墒θ衔?,男方在机场暴力抢走自己孩子,人为阻止中国孩子与母亲见面的问题行为发展固然可恨,但又是谁造成了我们这样的局面,值得关注每一位当事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