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怎么办?公司应该给予赔偿吗?上海劳动纠纷律师解答如下: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律师咨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从XXX后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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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疾』蛘叻且蚬じ荷?,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ㄋ模┡肮ぴ谠衅?、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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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劳动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ㄎ澹┏萌说ノ晃只蛘咛岣呃投投贤级ㄌ跫├投投贤投卟煌庑┑那樾瓮?,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总之上海劳动纠纷律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